资金匮乏捉襟见肘 “看到这些树无人管养,就这样一天天枯死下去,我们都很心疼。但无法支付老百姓移走房屋的补偿费用和为树木治虫钻蛀、防雷击、解决排水不畅等问题的费用,却还要让他们自己掏钱来保护树是很不现实的。”杨波的话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保护古树名木亟待解决的又一大问题———经费不足。
王以贵老人已经六七十岁了,他家门前有一棵值于1839年的麻栎树。《禹贡》称曰“摩”。麻栎,又名青刚、柞树,属壳斗科落叶乔木。在我们生活中是吉祥树种,在德国还被称作是“爱情树”。但这棵有160多年树龄的“爱情树”曾经在2004年差点被人出1万块钱买走。后来,买家希望在不伤及树的枝干的情况下,完整地把树买走,而这棵树的枝叶扩张得非常大,根本无法从高速公路上把它运走,所以买家最终放弃了。树,侥幸留了下来。可老人的儿媳妇却一直嚷嚷着,要把这棵树砍掉。她说:“政府不出钱来保护树,来补偿我们,还要我们把这树留下,怎么可能呢?这树长得那么大,把房子的光线都遮住了,我们一点都不想要,希望有人能尽快把它买走。”记者不禁为这棵麻栎感到难过:当年,是人类把它种下的,让它成长的。可是当它不负所望地顽强地一天天地生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家人”已经不想要它了。
“这些古树都是活文物,活宝贝啊!是不可再生的啊,死一棵就少一棵了啊!”吴宗瑜的神情充满忧伤。记者不愿意也不能够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评判别人的行为,但却真切地意识到,保护古树名木专项基金的设立刻不容缓。当前,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尚未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据了解,除城市园林部门管护的古树名木资金相对有保障之外,散落于民间的古树名木大多无正常资金渠道和来源。但没有物质基础保障,古树名木的保护举步为艰。经费不足导致古树保护工作系统的、长期的管护无法实现,如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生境整治,定期普查等都难以实施。
无法可依管理无序 “我们宿迁不是明文规定要保护古树名木吗?市(县)主管部门不是和树主都签了保护责任书了吗?”记者终于把心里一直以来的疑问说了出来,“政府为什么不加以管理和处罚呢?”骆敏叹了口气:“其实这些保护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都不具有强制性,只是'希望'和'提倡'!”
保护古树名木的又一大难题就是法制体系不健全。据了解,早在200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第19次全体会议上,与会的中央领导就曾提出“要组织制定《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也就是在那一年的春天,全国绿委办公室在京组织林业、园林行业长期从事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专家,共同研究草拟了《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条例的起草和出台已经运作了几年,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列入立法规划。因此,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仅仅是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提及了古树名木。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虽有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但由于该条例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以内,局限性很大,再加上条例不是专项法规,存在着有关规定不全面,处罚不严等问题。修订后的森林法也没有对古树名木保护作出专门规定。
一个保护行为,其保护依据却散见于多个部门的多部法律、法规,那么谁来履行保护义务?“多龙治树”其结果必然是没人管。在古树名木的保护上由于没有国家法,相关地方立法推动起来更是困难。骆敏表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林业(园林)部门也不知道古树名木到底应该保护到什么程度?如何处理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全民动员共襄善举 采访即将结束时,骆敏感慨地说:“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我们市林业部门将争取在政府设立专项保护基金之前,能从绿化资金中拿出一部门钱来专门保护古树名木;我们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媒介,继续开展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工作,希望能使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列中来;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家能够早日制定出明确的法律法规,让我们林业主管部门知道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