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20日消息: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采取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措施的公告》,自二0一0年四月一日起,对进口植物种苗采取指定入境口岸的措施。江苏省连云港、 南京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苏州工业园保税区等四个口岸入围质检总局首批种苗指定入境口岸名单。首批入境口岸涵盖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四十四个国境口岸。其中广东省十二个口岸入围,数量位居第一。江苏和福建以四个紧随其后。
据检验检疫部门介绍,进口植物种子、苗木、砧木、接穗、插条、球茎、块根等活体植物繁殖材料传带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风险极高。为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扩散,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与农业、林业部门协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专家实地对口岸现场查验、除害处理、隔离检疫设施及实验室检测手段与技术能力综合考核后予以公布。
届时,输入中国大陆的植物种苗办理进境检疫审批后,只能从公布的指定口岸入境。此外,根据口岸条件和贸易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将对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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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