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宿迁市政府决定设立骆马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市场动态

宿迁市政府决定设立骆马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来源: 宿迁晚报 作者:张长生 张进梅 戴峰 日期: 2005/8/26 9:43:54

    浙江园林网8月26日消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宿迁市政府近日决定,设立骆马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地球之肾”,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骆马湖总面积400平方公里,是江苏省第四大淡水湖。宿迁境内骆马湖28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70%,位于该湖南部水域。该湖湿地水域滩涂广阔,水质达国家二类标准,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鸟类资源4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大鸨、白鹳、黑鹳三种;高等植物资源66种,鱼类23种,两栖、爬行类动物9种。

据悉,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和其它野生动植物、鱼类产卵场等。

骆马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在宿豫区境内,总面积6700公顷,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个部分。核心区面积61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9.1%,位于骆马湖西部,以芦苇湿地为重点。核心区是各种原生性生态系统保存最全的地方,也是珍稀濒危鸟类的集中分布地。该区严格禁止围网、围塘、采伐、狩猎、旅游等活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入内,让生态环境尽量不受人为干扰,在自然状态下进行更新和繁衍,保护其生物多样性,使之成为骆马湖湿地的“物种基因库”。缓冲区面积135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20.15%,位于核心区外围,是核心区保护的缓冲地带,包括原生湿地生态系统,次生湿地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实验区面积474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70.75%,位于缓冲区外围,包括少量原生或次生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引种、栽培、饲养、训化珍稀动植物等实验。

编辑:木麻黄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