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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家“花园式单位”被摘牌

来源: 中国花卉网 作者: 陈卫东 缪柏树 日期: 2005/8/2 16:20:10

    浙江园林网8月2日消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5个“花园式单位”因名不副实被摘牌。此举打破了厦门自1985年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以来,只“授”不“摘”的局面。

    20年来,厦门每年都要评选一批“花园式单位”,至今全市获得这一称号的单位已经有300多个,其中湖里区就有60多个。此次被摘牌的5家单位分别是港口建设指挥部住宅区、韵园别墅、厦门制氧厂、厦

    门港务局东渡作业区和高殿村委会。

    去年年底,厦门市湖里区绿化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花园式单位”管养质量极差,于是发出整改通知书。然而,5月底区绿化办验收时发现有5家单位并没有按要求整改,已经完全不符合“花园式单位”标准。于是,区绿化办向该市绿化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摘掉这些单位“花园式单位”的牌匾。

    厦门港口建设指挥部住宅区业主吴先生看着“花园式单位”牌匾被摘下来,心情格外沉重。18年前,这块牌匾是他亲手挂上的。当时这里环境优美,绿树成阴,给人留下了美好的印象。看看现在的住宅区,荒草丛生,已经很难找到一块像样的草地。

    据湖里区绿化办负责人说,今后,该区绿化办将加大“花园式单位”的检查力度,对那些管理不到位、不珍惜荣誉称号、已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将继续依据有关条例予以摘牌、撤消称号。

    编后

    我国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的城市不少,但闻之不合格即摘牌的却并不多。

    事实上,打破花园式单位的终身制,对已经名不副实的实行摘牌,是一件有利于花园式单位评选制度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推动花园式单位整体质量提高的好事情。一方面,对于养管质量差、面临被摘牌危险的花园式单位,这种做法无疑将起到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保持得好的花园式单位则是一种鼓励,使其更加珍惜这一荣誉,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因此厦门市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值得其他城市效仿。

编辑:橡皮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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