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又出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每年省政府组织对各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开展综合考察评估,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奖励。每年全省下达涉及湿地的生态补偿资金都在8亿元左右,每亩平均100元。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地相继实施更大力度的地方生态补偿制度,苏州对全市95个湿地村按每年每村60万—100万元进行生态补偿,南京、无锡对湿地公园建设单位每年补助40万—200万元管护费。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估,强化了地方保护的主体责任,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了地方保护积极性,使纳入红线的湿地保护稳定有效可持续。
多措并举 修复治理
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规范引领下,江苏各地积极行动,通过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各种有效保护形式,对长江沿江、太湖和淮河流域、滨海区域等重要或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重要水源区等自然湿地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目前,全省共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55处、湿地保护小区235处,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达90.3万公顷,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3.8%,覆盖全省重要自然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
太湖流域湿地恢复治理是近年江苏湿地恢复工作的重中之重。2009年,江苏省政府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湿地保护与恢复列为太湖水环境治理重要措施,至2014年底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已经支持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八期100余项,恢复湿地约15万亩。恢复后的太湖流域湿地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富,综合效益显著。在环太湖岸线区域,一批湖滨湿地生态恢复项目相继实施,沿湖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整治,无锡贡湖湾湖滨湿地恢复项目被国家林业局确认为国家湿地恢复示范项目。在湿地恢复的基础上,苏州新区太湖国家湿地公园、吴中区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度假区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无锡太湖贡湖湾省级湿地公园、蠡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相继建立,融湿地保护、生态体验、环境教育于一体,成为周边公众重要的自然体验和游憩资源,深获当地群众好评。
江苏滨海丰富的湿地类型和富饶的淤泥质海滩,对“东亚—澳大利西亚”全球迁徙路线上的鸟类有着重要价值,是我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调查显示,每年在江苏沿海湿地过境中转和越冬的水鸟总数逾300万只。为保护沿海候鸟及其栖息地,江苏省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在沿海地区共建立自然保护区4处、省级湿地公园5个、湿地保护小区12处,保护面积达38.5万公顷,全省滨海湿地保护率达38.8%。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资金、亚行贷款实施了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等湿地保护项目,江苏实施退化湿地恢复工程10余项,开展滨海重要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开展包括湿地生境监测、鸟类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在内的多项生态监测。
生态屏障 滞洪抗涝
经过多年努力,江苏通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逐步开展重要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高湿地生态质量。先后实施太湖、洪泽湖东部、盐城沿海湿地、长江新济洲等退化湿地恢复工程150余项,恢复湿地约65万亩。在洪泽湖、白马湖、里下河湖泊群等清除非法圈圩或退渔还湖约20万亩,湖泊开阔水面得到扩展,自然岸线逐步延长,湖泊滞洪抗涝、蓄水防旱等生态功能得到大幅提升。
江苏湿地保护虽然近年成效明显,但事业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湿地保护紧迫而任重道远。
按照《江苏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今后一段时期湿地保护主要任务包括:抢救性保护全省重要湿地资源,建立全省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和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不利趋势;开展不同类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引导充分合理利用湿地生产力,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法规制度、调查监测评估、科技支撑等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为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30万亩,全省湿地面积萎缩、生态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基本扭转,湿地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为28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全省湿地生态质量下降、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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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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