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
这年头,种棵树挺难的
中国园林网3月12日消息:现年30多岁的李先生在常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在他的记忆里,热衷于义务植树的印象还停留在高中之前。“念初中那会,学校每年都会组织我们参加义务植树的活动。”李先生表示:“1988年,我刚好中学毕业。从那时候起社会上组织植树活动
的风潮就没有以往那么热闹了。大学期间,几乎没有参加过植树活动。”而工作了十来年的李先生,在单位里只参加过一次植树活动:“那还是经由市园林部门的安排,单位组织了大伙去外环路上种的。”对此,家住都市桃园的市民周晓愿则表示:“只要有条件,大部分市民还是非常乐意去植树添绿的。但是自2000年我在外环路青年林内种植苗木之后,就再难找到植树的机会了。这年头即便想要种树,也不知道去哪合适。”
分析:
常州绿化资源“先天不足”
“在常州,找不到适合栽种的山体、滩涂资源,是组织普通市民参加植树的最大难题。”市园林局工程师杜建平介绍道。据悉,1982年开始,义务植树热潮在每年的3月12日前后展开。当时种植活动的地点主要集中在红梅公园、荆川公园、体育公园、外环路、同济立交桥等城乡绿化工程上。
而数年的全民植树热潮之后,不少热心市民发现,年年喊种树,却年年不见树,成活率偏低成了全民植树的一大尴尬。“一般来说,义务植树的地点要选择可供成片造林的地方。因为成片造林的技术要求不高,利于普通市民栽种。”杜建平介绍:“但是相比沪宁线上的其他城市,常州的自然条件颇为特殊,既没有山体,也没有适合栽种的滩涂资源,属于‘先天不足’。市民也只能选择一些城市绿化工程地带展开活动。”而城市绿化的技术要求显然更高。据了解,城市绿化的栽种要按照规划进行,包括定点放养、树种配置都有严格的讲究。“也难怪普通市民的种植成活率不高了。”
据了解,今年植树节前夕,市级园林部门并没有向市民推出适合栽种的植树点。市园林局绿办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想要植树的市民可以和所在区的绿化办公室取得联系。
趋势:
从两三年前开始,新的爱绿方式在衍生
认建:红星家具集团职工小周回忆说,公司曾捐资150万元,在怀德路附近建造了一块公共绿地,并于2005年5月开放。这块绿地不仅成为怀德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还给周围居民带来一个休闲、锻炼的好去处。
认养:“五六年前开始,就有零星的市民前来公园认养绿树。我记得常州商业银行水门桥支行业务部负责人潘宁,为了庆贺双胞胎儿子的生日,特意来公园认养了一棵苗木,这也是市内认养苗木的第一个家庭。”红梅公园管理处副主任陈继峰回忆说。而红梅公园园景科负责人王志新也介绍,直到两三年前,认养树种这种方式才逐渐流行起来。
2006年10月,红梅公园向市民推出了100棵名木树种进行认养。目前,已经有30多个单位(或个人)办理了相关的认养手续。
点评:
认建、认养也是履行植树义务的好办法
据介绍,考虑到常州特殊的地理资源及城市绿化的栽种要求较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常州市中心城区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就逐步减少。1988年,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及《常州市实施江苏省义务植树条例办法》,常州市园林部门采用“以资代劳”的办法,向不参加义务植树的法定市民收缴8元/年的费用,并由园林部门代为履行此项义务。到2006年为止,常州的义务植树尽责率为82.4%。
另一方面,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刘剑平也介绍:义务植树,并不意味着只能选择种树。正由于常州缺乏可栽种的绿地资源,政府鼓励市民认建、认养绿化。而杜建平则建议:按照《常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市民或企事业单位可以自愿向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认建、认养的申请,并和绿地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目前,认建、认养的形式不外乎两种,一是认建、认养人(单位)直接负责力所能及的养护、保洁或管理工作;二是按照协议规定,提供一定的绿化经费,并委托专业绿化部门进行建设和相关养护工作,一般来说这种认养形式适合古树名木的认养。”杜建平表示:“认养期最低不少于1年,在协议期内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算履行了植树义务。”园林马静文
要种,还是多种“乡土树种”为好
园林专家建议,引进外来树种要谨慎
随着植树节的来临,不少企事业单位、学校打电话到市园林部门咨询适栽地点和植树的相关事宜。园林专家为此提醒市民:种树,还是选乡土树种为好。针对近年来引进热带树种的风潮,业内人士表示,引进外来树种是好事,但是要谨慎对待,最好进行试种之后,才进行推广。
常州地区尤其是市区内的树种并不丰富,曾是常州绿化的一大“软肋”。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刘剑平表示:“要是常州能有适合栽种的山体或滩涂资源,这种情况要改善许多。”虽然不少园林专家对引进外来树种持肯定态度,但大部分都表示要慎重选择树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比如,近来部分企事业单位种植热带树种似乎成了一种潮流。目前,南大街、北大街、红星美凯龙广场上都种植了大型的加拿利海枣。“这种棕榈科的热带植物,造型非常漂亮,但不一定适合常州的气候条件。尽管这几年是暖冬,但这些在常的加拿利海枣长势普遍不理想。”市园林局工程师杜建平曾细心观察过这些树木的长势。据悉,这些树种的引进价格都在10万元/棵左右,可如今却收不到美化环境的效果。不少市民发现,这些加拿利海枣身上都缠上了厚厚的保暖衣。南大街前的数棵海枣甚至被裹得不见“庐山真面目”,让不少园林工作者都叹其“大煞风景”。常州城市绿化处负责人裴谨介绍:“在常州还是多种一些适应性较强的乡土树种为好,比如垂柳、白玉兰、高干女贞、榉树、榆树、朴树等。”
链接
198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这是目前国内惟一一部规范适龄公民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的法规。办法规定,凡是国内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的要求,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但2006年,中国普法网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适龄公民的法律尽责率只有45%,全民义务植树法规正遭遇尴尬。对此,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周力军处长表示,国内还有不少适龄公民没有把义务植树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来看待。义务植树的组织工作落实还不够。据悉,每年都能组织适龄公民参加植树的单位只有64%,从未组织的单位则占10%。此外,导致这一法定义务大面积落空,还因为管理存在死角。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使得许多适龄公民因其所在单位流动和不确定因素,形成义务植树无人管理的状态。最后,实施办法确定的法定植树义务组织单位力量十分薄弱。许多地(市)、县级绿委办大多形同虚设,只有一块空牌子,没有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