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南京市依法保护长江湿地开了“好头”
市场动态

南京市依法保护长江湿地开了“好头”

来源: 人民政协报 作者:徐继昌 日期: 2015/6/3 9:43:29
长江南京段是南京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地。2013年6月,市政协对长江湿地保护进行专门调研,认为随着沿江开发强度的加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沿江产业集聚与水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进一步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因此,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

中国园林网6月3日消息:本报讯自去年2月初《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出台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通过南京市政府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认定,长江南京段沿岸共有19个湿地公园,分别纳入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名录管理。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启动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南京市政协对于湿地保护的建议正在逐步落实。

长江南京段是南京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地。2013年6月,市政协对长江湿地保护进行专门调研,认为随着沿江开发强度的加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沿江产业集聚与水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进一步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因此,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

去年1月,市政协委员田玉岭在提案中建议,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长江水环境立法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和终生责任追究制度。执法部门要重拳出击,联动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去年7月,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提出建议,针对南京市的湿地特征,加强湿地环境、湿地生态过程等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流域的湿地保护与管理研究,为湿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科学规划,建立健全自然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现有湿地保护区建设,完善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保护管理措施等。

今年的政协全会上,市政协委员马茂明在分组讨论会时坦言,南京长江湿地保护区域行政责任主体涉及发改委、环保、国土、规划、园林等多个部门,一条保护红线,折射出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的弊端。对此,他建议变多头管理为一个部门总抓,明确职责。同时,建立干部政绩绿色考评体系,实行干部任期生态红线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使领导干部视生态红线为不敢闯的“红灯”。

推荐阅读:

中国目前共2340万公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台州:园林绿化管理局着手修复三江湿地公园栈道

建立湿地生态文明 保护性开发湿地旅游产品

荆州:促进洪湖湿地保护与发展

(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辑:珊瑚树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