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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公园公开为百棵绿树“寻亲” 对树木冠名

来源: 常州日报 作者:陈继峰 秋冰 日期: 2006/12/8 10:12:14
    中国园林网12月8日消息:看着自己认养的树木茁壮成长,“主人”一定倍感欣慰。从12月15日起,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均可到红梅公园管理处认养一棵自己“钟意”的树木,并签订“认养合同”,对树木冠名。

    红梅公园占地34.64公顷,园内植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园内拥有国际友谊林、植物科普园和一批市内稀有树种,是市民爱心认养树木的最佳场所。自9月28日敞开后,红梅公园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的生活,园内的一草一木更加需要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关心和爱护。为此,市园林部门紧紧围绕“爱绿护绿,爱我常州,构筑和谐社会”主題,向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到爱心认养树木的活动中来,为城市的绿化建设承担一份责任。

    据红梅公园管理处主任司永新介绍,此次将首期推出100棵“红梅”树木,主要选择一些古树名木和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树木供大家认养,如享有植物界“大熊猫”之称的银杏,素有“花中之王”美誉的牡丹,朴实无华的瓜子黄杨、茶花、桂花、琼花、慈孝竹、木芙蓉、重阳木等20个品种。具体的认养方式是:依照《常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由自愿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向红梅公园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树木认养登记表”,签订“树木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由公园管理处负责栽种和日常养护管理,并统一制作悬挂认养标识,注明树种、认养时间、认养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认养个人或单位享有认养树木的保护权和监督管理权。认养期间,如遇所认养绿树枯萎,由承办单位重新种植,认养个人或单位享有原有权利。同时,公园还为各认养人颁发“认养证书”,并不定期地组织认养人或单位参加园内活动,反馈认养树木的信息。

    认养期限和收费标准:所有树木的认养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收费标准分别为:古树类,300元/株/年;名木类,200元/株/年;具有纪念意义类树木,100元/树/年。认养费用实行专款专用,由红梅公园主管部门财务实行专项管理,对认养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登记,并接受认养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报名地点:红梅公园管理处园景科,电话:8108020。 

    新闻链接:
   《常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中规定:

    绿地认建认养原则和方法:(一)坚持自愿认建认养的原则。(二)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由自愿要求认建、认养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认建、认养申请,并和绿地产权(管理)单位签订认建、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共同遵守。(三)认建、认养的绿地、树木的产权不作变更,仍为原产权单位所有。

    认建认养的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街头绿地、居住小区绿地、道路绿地、大环境片林以及古树都可以由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

    认建认养的形式:一是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直接负责建设、养护、保洁和管理工作,并监护树木花草及设施不受破坏;二是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经费,委托专业绿化部门进行建设或养护管理。认养古树的一律按第二种形式办理。认养的期限一般为3年,最低不得少于1年,期满可以续养。

编辑: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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