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22日消息:未经任何有关树木修剪的审批手续,红梅新村104幢前有3棵香樟树惨遭砍伐。砍树者理由很简单:楼前的大树影响到他们的采光。
19日中午,记者来到红梅新村事发地,只见104幢甲单元门前,有三棵直径在30厘米左右的香樟树都遭到不同程度毁损,其中一棵树杈已
被砍光,仅留下残缺的树干和枝桠,其他两棵也是一大半树杈被砍。虹景物业公司的一名绿化工人,正在现场清理这片残枝败叶,天宁城管局也已派员着手调查。附近业主称,这几棵香樟树是上世纪80年代末新村落成时,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中栽种的,没想到17日晚上竟然惨遭毒手。
承担小区管理任务的虹景物业公司经理杨恒珠向记者透露,砍树的是104幢住一楼的史先生,17日晚7点多钟,他动手砍伐起门前的大树,砍到一大半时,被巡视的保安当即扭送派出所。据史先生说,前两天他看到旁边一户业主把其他两棵香樟树砍了,联想到自家的采光问题,就擅自砍了树,“另外的砍树人是谁,他始终不肯说,园林局执法大队明天来人处理这件事。”杨经理说。
市园林局城市绿化处副处长裴谨告诉记者,按照《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新村的树木如的确影响到业主生活,在征得附近大多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应由当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部门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能根据要求进行合理修剪。对于这种未经审批擅自砍树的行为,园林部门视其具体情节,能恢复的会责令其恢复,可以并处罚款;不能恢复的,由园林部门进行测算估价后,令其赔偿损失,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