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许海波介绍,下一阶段将从以下方面推动保护海洋:一是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海洋生态重要区域、脆弱区域和敏感区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二是实施海洋生态补偿与修复工程,编制计划,加大对海洋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选择通州湾等重点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逐步改善海洋原生态湿地自然生态环境。三是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建立系统完整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有利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快县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做到沿海县(市)均建有海洋环境监测站,并常态化开展海洋监测工作。
部门联动,探索一体化管理机制
海洋环境污染物总量的90%左右来自于陆源污染,建立陆海联动的海洋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十分重要。去年4月起,由市领导担任“总段长”、地方政府负责人任“段长”的沿江沿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铺开。去年我市对14条入海河口和直排口、6个围海养殖项目、4个排海工程进行了调查和监测,为今后开展排污口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在如东洋口化工园区建设了全国第一个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在吕四大唐电厂建设了江苏省第一个温排水在线监测系统,为实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和温排水影响提供了新的途径。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权制度,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和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建设区域环境权益交易中心。《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也对陆海环境一体化管理有了较为详尽的安排:通过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加强海洋特殊功能区监管,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科学利用海洋容量等途径,实现陆海生态环境建设、陆海管理相衔接。
《南通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提出,要探索建立陆海一体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环保、海洋部门信息共享、合力治污。建成实时监察系统,危险废物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理。继续实施工作任务分解、督查点评、工作保证金等制度,完善“河长制”“段长制”,强化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实施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
记者从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将建立海洋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陆海环境信息平台,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程。建立“以海定陆”为原则,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目标的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技术路线,制定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海控制计划,制定并实施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方案,实现入海河口在线监测的全覆盖,陆源污染物排海管理的制度化、目标化和定量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构建上下游、陆海间污染补偿赔偿机制,依据河流入海排放总量实现陆域排污向海洋纳污的补偿赔偿。
推荐阅读: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