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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耄耋老太为2棵百年黄杨树起诉女儿

来源: 法制网 作者:丁国锋 日期: 2014/4/4 11:05:57
原来,现年83岁的原告赵老太在上世纪20年代,其父亲因生活所迫,在外地一地主家做了多年长工,后地主家道中衰,在其结束长工生活之际送了其两颗小黄杨树。赵老太的父亲将小树带回了家并种下……

中国园林网4月4日消息:日前,江苏省太仓市法院审结一起离奇的返还财产纠纷案件,案件原告赵老太已83岁,被告则是她大女儿,而诉讼标的物竟然是2棵近百年的黄杨树。

原来,现年83岁的原告赵老太在上世纪20年代,其父亲因生活所迫,在外地一地主家做了多年长工,后地主家道中衰,在其结束长工生活之际送了其两颗小黄杨树。赵老太的父亲将小树带回了家并种下,之后娶妻生子,生活平淡倒也幸福。作为父亲唯一孩子的赵老太也先后成家并养育了五个孩子。

时光荏苒,一晃到了1978年。赵家已是儿孙满堂,这年年初,赵老太的父亲召集一家三代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了分家,并写下了分家文书。几年后,赵老太的父母相继离世,赵老太的两个女儿也先后按照分家文书的约定建房生活,一切相安无事。

2011年,赵家所在的村组被列入拆迁范围,经评估当年的两颗小黄杨现值7万余元,随后赵老太的大女儿卖掉了这两颗黄杨树。对此,赵老太怒不可遏,认为自己作为已故父亲唯一的子女才是黄杨树的所有权人,大女儿不具有这两棵黄杨树的所有权,于是将大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出售黄杨树的价款7万余元。

诉讼中,赵老太的大女儿拿出了当年的分家文书来证明当初已将这两颗黄杨树分给自己,赵老太也不甘示弱咬定文书是假的,并申请了文书上所写的尚在的部分当年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否认了文书上见证人签字属于自己所签,案件陷入了僵局。

30余年前的笔迹能否鉴定出来?是谁说了假话?这成为解决案件的关键,大家着实捏了一把汗。经过鉴定,文书上见证人签字确系见证人本人所签,分家文书真实有效,是赵老太一方说了假话。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驳回赵老太诉讼请求的判决。

本该其乐融融、颐养天年的母女,缘何对簿公堂?证据可以还原历史真实,法律可以判定是非曲直,但这些都无法挽回破损的亲情。法官认为,近年来,因为拆迁、财产等原因所导致的家庭纠纷时有增加,应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和反思,亲情诚可贵,珍重亲情和家庭和谐才更应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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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

编辑: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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