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江苏:阜宁规定大宗苗木买卖禁止现金交易
市场动态

江苏:阜宁规定大宗苗木买卖禁止现金交易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 日期: 2012/8/30 8:57:57
按照有关规定,农民自产自销的苗木免征增值税,经销苗木则要交纳相关税收。但自产自销与经销有时很难区分,为此,阜宁县规范纳税程序,凡经营苗木的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每月要上报经营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以精确的纳税标准开票……

中国园林网8月30日消息:阜宁县国税局日前出台规定,为防止税收流失,大宗苗木买卖禁止现金交易。  

按照有关规定,农民自产自销的苗木免征增值税,经销苗木则要交纳相关税收。但自产自销与经销有时很难区分,为此,阜宁县规范纳税程序,凡经营苗木的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每月要上报经营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以精确的纳税标准开票。凡5万元以上的花卉苗木交易,要求农民合作社为社员开设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款项在银行流通,同时附上经营票据、运费报告单,杜绝现金交易。

推荐阅读:

广东梅州:100年以上古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植买卖

山东海阳市:“流苏古树”恩爱四百年 明代万历年间栽植

江西:安福县为名木古树浇灌“解渴”

贵州镇远:300年以上古树被非法倒卖

(来源:新华日报 )

编辑:郁金香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