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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擅自砍伐自种树木也违法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张晨 日期: 2005-9-27 10:11:54

    浙江园林网9月27日消息: 近日,扬州市区的张女士在请人砍伐一棵自己种植的大树时,被闻讯而来的执法部门喝止。张女士被告知,在城市中即使砍伐自家种植的树木,如果未经批准,也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二十年前,张女士的丈夫在自家门前种下了一棵泡桐树,如今泡桐树已经长得枝繁叶茂,足有20米高,胸径超过40公分。因为泡桐树生长时会产生很多花瓣、枯叶等杂物,清理起来很麻烦,所以张女士从老家请来了工人,准备将树砍掉。当天,工人们爬上树冠正欲砍树时,被闻讯而来的城管和绿化监察部门的人员当即喝止,并告知已经违反了法律。张女士不明白,砍自己种的树也违法吗?

    原来,张女士家所处的四望亭路双桥河边在二十年前还属于农村,但经过二十年城市建设,现在这里已经成了城里。而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政府建设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要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张女士虽然砍伐的是自己种植的树木,但是因为没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砍伐许可证,所以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扬州市绿化监察部门的人士介绍,因为部分市民不熟悉相关法律,擅自砍伐自种树木的事件在城内时有发生。这种事件提前发现难度大,执法人员一般接到举报后才能赶赴现场制止,所以很多得不到及时抢救的树木还是无辜“丧生”了,让人十分惋惜。虽然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政府建设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损失费一倍至五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栽活一棵新树不容易,不是靠一点罚款就能够办到的。所以他还是想提醒市民,要善待身边每一棵绿树,擅自砍树违法!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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