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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能否改建市民广场?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日期: 2005-7-23 13:17:01

    浙江园林网7月23日消息: “十运会”召开在即,建邺区建设局打算对江东路与纬七路(应天大街)交叉口的积善新寓广场进行改造,投资400万元,除要将目前破旧不堪的景观重新规划设计外,还要增加大量公共体育休闲设施,以服务周边社区居民。看起来似乎是一件人人皆大欢喜的好事,但却遭到了积善新寓社区大量居民的强烈反对。原因就是:积善广场在建设之初到现在都是被围在积善新寓里的,而改造思路中最核心的是要把它释放出来。

    计划:打开广场,整体改造

    积善新寓位于江东路与纬七路(应天大街)交叉口的西北侧,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为一个封闭式小区,总面积11万平方米,共1101户,现有居民3600多人。广场位于小区的东南角,紧邻江东路,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一道长长的铁栅栏把广场围在小区里,如果不进小区,外人无法入内。广场的植被长得很好,但栅栏外面杂草丛生。根据方案,政府投入400万元左右,首先把所有栅栏后移,将毗邻江东路的15000平方米进行整体景观改造设计,增加木质铺装、水景、体育休闲设施等,把原有封闭的广场变成一个开放式广场,服务周边市民。同时,剩下的一万平方米仍保留在积善新寓社区内,也做整体出新,补栽植被,同时为小区新开出口,方便社区内居民出入。

    居民:为何打开我们的广场

    然而设计方案一出,很多市民强烈抵制广场改造方案,理由很简单,他们认为开发商在宣传和交付时,都认为这个广场是大家的,建好后还用围墙围进小区。有业主认为,广场的建设费用是开发商出的,而且都打进了开发成本,购房者也为此掏了不少钱,现在政府说打开就打开,“让大家一起来享受,不愿意。”工程进展一时陷入僵局。

    真相:广场被开发商圈入小区

    “积善新寓广场是由当时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改制后更名为:南京万恒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建设积善新寓时配建的,这块地是公共用地,是要拿出来让全南京市民共享的。”建邺区建设局有关人士昨天拿着公文《南京市规划局土(97)字地城193号》激动地说道,政府批准的积善广场用地性质为“市政设施用地”,该广场为公共用地,而非积善新寓的开发用地,应该属于全体市民共有,不应该属于积善新寓业主私有,更不属于积善新寓业主的私有财产,在积善新寓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也不含现有广场用地的面积。“公共用地回收本来就合情合理,更何况政府还要把广场修好继续为市民服务。我真不明白一些市民为什么要阻拦我们?”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起来很是激动。

    律师意见:广场开放合法

    一位法律界人士昨日也就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既然在建设之初已经标明了土地性质,而且政府将其开放也仍然是做广场,没有改作他用,这是符合程序的。如果情况真如市民所说,开发商将公共广场的建设成本分摊给居民,是不应该的,市民可以找开发商讨回多付的钱,但是不能阻挠广场的建设和开放。根据工期计划,今年9月之前,广场必须建成,如今还剩1个多月,工程还尚未开工。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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