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江苏:滨海县出台绿色滨海建设工作奖补意见
市场动态

江苏:滨海县出台绿色滨海建设工作奖补意见

来源: E木业网 作者: 日期: 2017-1-16 11:30:09
滨海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绿色滨海建设工作的奖补意见》文件……

中国园林网1月16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秉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发展理念,按照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相结合的要求,全面完成2017年绿色滨海建设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沿海生态防护林建设,滨海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绿色滨海建设工作的奖补意见》文件。

意见的奖补对象为各镇区、相关村居、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奖补标准分为成片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两个类别。

其中,成片造林要求在50亩以上,包含成片造林、成片拓果、苗圃建设、农田林网四个方面。成片造林:新建意杨、女贞等常规树种成片林的奖补100元/亩;新建红叶石楠、黄杨、卫茅等常绿树种成片林的奖补300元/亩;新建广玉兰、榉树、柏树、银杏等珍贵树种成片林的奖补400元/亩。成片拓果:新拓果园按1500元/亩进行奖补,当年奖补300元/亩,第二年奖补500元/亩,第三年奖补700元/亩。苗圃建设:新培育意杨等常规树种苗圃的奖补350元/亩;新培育红叶石楠、黄杨等常绿树种苗圃的奖补560元/亩;新培育广玉兰、中山杉、银杏等珍贵树种苗圃的奖补700元/亩。农田林网:新建农田林网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且新栽树木成带在1000株以上的,常绿苗木奖补7元/株。

绿化重点工程,包括“三个万亩”产业基地、森林小镇创建、森林村庄创建、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村、绿化示范村、果树示范户、镇村苗圃七项工程。

“三个万亩”产业基地:对在古黄河万亩果园、沿海万亩森林公园和万亩银杏园区域内进行成片造林的(连片50亩以上),奖补标准上浮10%。

森林小镇创建:①新建不小于100亩的森林公园,达到乔灌搭配,花草结合,适当建设园间小品的,新拓部分奖补3.5万元/亩。②镇区范围内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9平方米以上;公园、广场乔灌木比例达70%;道路、河流绿化率达90%;新建单位(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达25%;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乡土适生树种、珍贵树种、彩叶树种为主的高大乔木栽植比例达70%。除享受面上奖补政策外,如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再奖励镇区10万元。

森林村庄创建:①村域内建有以乔木林为主的环村林、风景林、休闲林,新拓部分按成片林标准进行奖补。②村域内新建1个面积1亩以上的村民休闲健身森林游园,奖补3.5万元。③村庄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村民家前屋后常年保持栽有15棵以上树木;村域内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路网、水网绿化率达95%以上;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村庄绿化中乔木树种占比达70%以上;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占比达20%以上。除享受面上奖补政策外,如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再奖励村居6万元。

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村:①栽有珍贵树种不少于3000株或人均不少于10株,村庄内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中珍贵树种的比例不低于60%,新栽珍贵树种奖补7元/株。②村域内建有以乔木林为主的环村林、风景林、休闲林,新拓部分按成片林标准进行奖补。③村域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乔木树种株数占比达到70%以上;村域内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路网、水网绿化率达到95%以上;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且无明显缺株断带;村民的家前屋后常年保持栽有15株以上树木;所有树木全冠栽植,能形成良好的景观效应;自然村庄农户50户以上,村庄环境整治到位;村庄绿化工作列入村 “两委”议事日程,村庄绿化档案齐全。除享受面上奖补政策外,如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再奖励村居6万元。

绿化示范村:①有条件的村庄要建设宽度不低于15米的围村林,新拓部分按成片林标准进行奖补。②庄台绿化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5%以上;村民平均每户保持栽有10棵以上树木;在一个村庄内,主栽乔木树种达10种以上,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50%;实行乔、灌、草、藤合理搭配,其中乔木树种绿化面积比例不少于80%;村庄庄台范围以外的道路、河渠、农田林网等地类森林覆盖率达到10%以上(农田林网保护率95%以上、道路河渠绿化率90%以上)。除享受面上奖补政策外,如通过市级以上部门验收,再奖励村居2万元。

果树示范户:农村家前屋后连户新栽果树达50户以上,户平10株以上的,每株奖补5元。

镇村苗圃:①在S327沿线新上苗木花卉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的,奖补标准上浮10%。②每个镇区新上一个50亩以上的苗木花卉基地,奖补标准上浮10%。

同时加强检查与考评。由县海洋林业渔业局牵头,县相关部门配合,采取第三方审计、核查的办法,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标准进行奖补。考核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单独列支。森林小镇、森林村庄、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示范村和绿化示范村奖励资金中的20%可由镇区、村居奖励给班子成员和有功人员。

推荐阅读:

西藏:植树造林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2017年飞播造林作业设计通过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实施 受到学界认可

湖南:道县掀起冬季造林高潮 完成新造林2.1万亩

(来源:E木业网)

编辑:牡丹花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